农药登记证号:PD20120093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枸杞 瘿螨 5555-8333倍液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8-12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始盛期至1-2龄幼虫盛发期用药,用水量每亩30-45升,均匀喷至稻叶将近滴水为宜,根据虫量间隔7-10天再喷1次。枸杞:瘿螨发生初期兑水喷雾,根据虫情间隔7天再喷1次。2、傍晚喷药效果较好。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安全间隔期: 水稻14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枸杞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是一种生物源类杀虫剂,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对稻纵卷叶螟、枸杞瘿螨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注意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及接触到皮肤上,配药及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等;施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分。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可参加配药、施药工作。 2、在鸟类保护区及开花植物花期及养蚕桑树附近禁止使用。使用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源施药,严禁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等水域内洗涤,以免造成水域污染。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不可与强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 5、为延缓害虫抗药性产生,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1、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2、溅入眼中,请立即用大量流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沾附皮肤后,脱掉沾药衣服,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治疗。误服时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3、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急控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火源。 2、本品贮运应放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3、贮运时应注意防晒、防雨,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4、本品易燃,远离火源,注意防火。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2-01-29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