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1449 |
登记证持有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敌百·毒死蜱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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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4.5%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5%
敌百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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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花生 |
蛴螬 |
2500-3500克/亩 |
药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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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与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使用,使用时在作物根部开沟后撒入本剂,然后盖土,或拌细土后均匀撒施,土壤保持湿润效果更佳。
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核果类、猕猴桃、玉米、高粱、豆类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开上述作物使用,以防产生药害。
3、若遇连续干旱天气施药后灌适量水,效果更佳。 4、本品在花生播种期拌土施药1次。施药后应注意采取覆土等措施,避免鸟类接触药剂。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施药区域的间隔时间: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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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农药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用于防治花生蛴螬,宜在幼虫期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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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配制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硷、利血平等。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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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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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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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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