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1356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省四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杀螺胺乙醇胺盐
剂型:可湿性粉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福寿螺 30-4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福寿螺。每亩制剂用量30-40克,兑水喷雾。 2、灭螺时气温应在20℃以上,在大雨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水田中的软体动物福寿螺杀虫剂含杀螺胺乙醇胺盐83.1%,药物通过阻止水中害螺对氧的摄入而降低呼吸作用,最终使其窒息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52天。 2、本品对鱼、蛙、贝类有毒,使用时应注意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水稻田施药后两天以后暂不灌水,可有效控制福寿螺的危害。若施药后恰遇大雨,则应视具体情况适当补充药液。 4、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将手、脸及其它裸露的部位清洗干净。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施药后三天之内不要将稻田水排入池塘或河流。 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建议与其他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如药液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 2、如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后立即灌洗清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代谢。如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确保不泄漏,不损坏,途中应防高温、雨淋,要用专用车辆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杀螺胺乙醇胺盐含量:83.1%。
核准日期: 2011-12-12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