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1300 |
登记证持有人:广东浩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微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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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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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甜菜夜蛾 |
4-7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豆荚螟 |
6-8毫升/亩 |
喷雾 |
辣椒 |
烟青虫 |
3-7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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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甜菜夜蛾3龄前、辣椒烟青虫卵孵化盛期、豇豆豆荚螟幼虫卵孵化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7-10天施药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辣椒上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豇豆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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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主要是通过增强神经递质如谷氨酸和γ-氨丁酸的作用,从而使大量氯离子进入 神经细胞,使细胞功能丧失而死亡,按推荐用量对甘蓝甜菜夜蛾、辣椒烟青虫、豇豆豆荚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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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氯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
核准日期:
20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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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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