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922 |
登记证持有人:济南绿霸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微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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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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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甜菜夜蛾 |
4-6克/亩 |
喷雾 |
金银花 |
棉铃虫 |
20-26.6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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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防治甘蓝甜菜夜蛾应在甜菜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防治金银花棉铃虫应在棉铃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金银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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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以阿维菌素为原料合成的一种抗生素杀虫剂,既有胃毒作用又兼触杀作用,害虫接触或取食后很快停止进食,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在3-4天内达到死亡高峰。本品易被作物吸收并渗透到表皮,防治甘蓝甜菜夜蛾和金银花棉铃虫有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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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养鱼稻田禁用,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误服:立即携标签就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
核准日期:
20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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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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