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861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剂型:微乳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山药 甜菜夜蛾 6-10克/亩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15-20毫升/亩 喷雾
甘蓝 小菜蛾 6-8克/亩 喷雾
甘蓝 甜菜夜蛾 6-8克/亩 喷雾
番石榴 卷叶虫 750-1500倍液 喷雾
芒果树 蓟马 2500-3500倍液 喷雾
豇豆 蓟马 3.5-4.5毫升/亩 喷雾
豇豆 豆荚螟 3.5-4.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是在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初期,间隔7—8天,视虫情必要时进行第二次施药;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施药;在番石榴卷叶虫发生始盛期施药一次,间隔10天再进行第二次施药;在芒果树蓟马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重点喷施花穗和嫩梢,视田间虫量发生情况可增施1次,施药间隔期为7天;在山药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始发期施药1次;在豇豆豆荚螟卵孵化高峰期施药1次;在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采用喷雾法,注意喷雾均匀、周到。甘蓝、山药兑水量均为45—60公斤/亩,水稻兑水量45—50公斤/亩,豇豆蓟马兑水量40—60公斤/亩,豇豆豆荚螟兑水量6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番石榴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芒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山药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豇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4.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以达到药液喷到叶面湿润又刚好不滴水为宜。5.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番石榴、芒果树、山药、豇豆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叶片有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持效期较长。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甘蓝甜菜夜蛾、水稻稻纵卷叶螟、番石榴卷叶虫、芒果树蓟马、山药甜菜夜蛾、豇豆豆荚螟和豇豆蓟马。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护目镜、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08-10
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