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786 |
登记证持有人:海南正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微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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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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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甜菜夜蛾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36-48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豆荚螟 |
36-48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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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甜菜夜蛾3龄幼虫前使用为最佳用药时期,亩用本品制剂量20-40毫升,上午九点以前或者下午五点以后兑水50千克进行均匀喷雾,有利于提高防效。2.防治豇豆蓟马,建议在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亩用水量45-60升。3.防治豇豆豆荚螟,建议在幼虫孵化初期,喷雾施药,亩用水量45-60升。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6.本品在豇豆上的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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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抗生素类杀虫剂,作用机理是增强神经递质如谷氨酸盐和氨基丁酸的作用,从而使大量的氯离子进入神经细胞,使细胞功能丧失,扰乱神经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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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喷雾时尽量避开中午的烈日,早晚喷雾最好。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胶皮手套等以防中毒;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件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或中毒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0.57%。 |
核准日期:
20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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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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