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741 |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吡虫啉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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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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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小麦 |
蚜虫 |
2-4克/亩 |
喷雾 |
桃树 |
桃蚜 |
5000-80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2-3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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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先将本剂用少量水兑成母液,再稀释至所需倍数喷雾。2.在低龄若蚜或若虫始盛期用药。3.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安全间隔期)水稻21天,小麦20天,桃树21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水稻2次,小麦1次,桃树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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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型具有粒度细、悬浮性较好的特点。使用后附着力较强,耐雨水冲刷,内吸性较强,活性较高,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多种刺吸式口器害虫有较好的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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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按推荐剂量使用,对作物安全。2.本品对鱼、家蚕、蜜蜂有毒,使用时应远离蜂场、蚕室等地区。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后将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倾倒。请勿将剩余的药剂倒入水田、湖沼、河流等水体里。不要污染水源及其他非目标区域。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开启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撒漏和人身伤害。5.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不可吸烟、饮水或进食;施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裸露皮肤、工作服和手套,并用水漱口。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误服发生中毒现象,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脱除污染衣服后,再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后就医。如误服中毒,洗胃,保持安静,携标签就医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小于40℃处)、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水源、居民区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储存。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不应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易燃、易爆品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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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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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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