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624 |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名称:啶虫脒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20%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柑橘树 |
蚜虫 |
12000-15000倍液 |
喷雾 |
金银花 |
蚜虫 |
8-1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柑橘树蚜虫发生初盛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隔14天左右可再施药1次;应于金银花蚜虫低龄幼虫期或始发盛期,施药1次,兑水量30—4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金银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金银花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
产品性能:
本品属吡啶类杀虫剂,除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外,还有较强的渗透作用,用于防治柑橘树、金银花蚜虫。
|
注意事项: 1.应避开鸟类保护区施药,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和护目镜,避免药液触及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若溅上皮肤,请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误服,请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催吐、洗胃,让病人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2.本品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同储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11-06-08
|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