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402 |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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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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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甜菜夜蛾 |
2.5-4.5克/亩 |
喷雾 |
石榴树 |
桃蛀螟 |
5000-7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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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甘蓝甜菜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用药,每亩用水量30—50公斤,或根据作物品种、生育期和施药器械类型调整水量。2.防治石榴树桃蛀螟,在桃蛀螟成虫卵孵盛期及幼虫初孵期施药,喷雾应均匀周到。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3.喷雾应均匀周到,施药后6小时遇雨,天晴时应补喷一次。4.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天气条件下施药。5.安全间隔期及施药次数:甘蓝7天,2次;石榴树14天,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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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化合物,对昆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石榴树桃蛀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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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戴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自然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要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及其他非目标区域。使用过的农药废弃物应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就医。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水源和居民区。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及其他易燃、易爆品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
核准日期:
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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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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