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372 |
登记证持有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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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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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姜 |
玉米螟 |
10-16克/亩 |
喷雾 |
姜 |
甜菜夜蛾 |
13.5-16克/亩 |
喷雾 |
核桃树 |
举肢蛾 |
3000-4200倍液 |
喷雾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8克/亩 |
喷雾 |
石榴树 |
桃蛀螟 |
3000-42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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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甜菜夜蛾、玉米螟发生初期使用,兑水量30—45公斤/亩;于举肢蛾、桃蛀螟成虫产卵期及幼虫初孵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核桃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石榴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核桃树、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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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施药后能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姜甜菜夜蛾、姜玉米螟、核桃树举肢蛾和石榴树桃蛀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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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症状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成心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4% |
核准日期:
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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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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