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176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吡虫啉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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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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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小麦 |
蚜虫 |
3-5克/亩 |
喷雾 |
甘蓝 |
蚜虫 |
2-3克/亩 |
喷雾 |
芹菜 |
蚜虫 |
1.5-2.5克/亩 |
喷雾 |
韭菜 |
韭蛆 |
30-40克/亩 |
药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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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施药时兑水量要充分,掌握适当的施药时间,在蚜虫若虫盛发期进行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防治韭蛆在韭菜收割后第二天,采用毒土法,每亩所用制剂与细沙土30公斤搅拌均匀,顺韭菜垄撒施于土表,随后顺垄浇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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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效应体,它干扰害虫的运动神经系统。对甘蓝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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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入眼睛,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该药剂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及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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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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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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