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172 |
登记证持有人:美国富美实公司 |
农药名称:氯虫苯甲酰胺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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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虫苯甲酰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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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小菜蛾 |
30-55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55毫升/亩 |
喷雾 |
花椰菜 |
斜纹夜蛾 |
45-54毫升/亩 |
喷雾 |
荔枝树 |
蒂蛀虫 |
750-1500倍液 |
喷雾 |
西瓜 |
棉铃虫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西瓜 |
甜菜夜蛾 |
45-60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豆荚螟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辣椒 |
棉铃虫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辣椒 |
甜菜夜蛾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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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施用时期:甘蓝/小菜蛾和甜菜夜蛾,西瓜/甜菜夜蛾和棉铃虫,花椰菜/斜纹夜蛾,辣椒/甜菜夜蛾和棉铃虫:于害虫卵孵化高峰期用药。豇豆/豆荚螟:在豆荚螟成虫产卵高峰期(豇豆始花期),若发生严重可于7—10天后重复喷药一次。使用方法:兑水,全株茎叶均匀喷雾,用水量45公斤/亩为以上提及作物。荔枝/蒂蛀虫:荔枝树果实转色期、蒂蛀虫卵孵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虫害发生严重时,间隔7—10天可施第2次药。推荐每亩用水量120公斤左右,或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用水量。安全间隔期甘蓝推荐为1天,花椰菜和辣椒为5天,西瓜为10天,豇豆为5天,施药间隔7—10天,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荔枝推荐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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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胃毒为主,兼具触杀。害虫摄入后数分钟内即停止取食。按照推荐的技术使用,可有效防治甘蓝小菜蛾、甜菜夜蛾,花椰菜斜纹夜蛾,西瓜甜菜夜蛾、棉铃虫,辣椒甜菜夜蛾、棉铃虫、豇豆豆荚螟和荔枝蒂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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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药液不要污染饮用水源。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本品为28族杀虫剂,为更好地避免抗性的产生,一季作物,建议使用本品不得超过2次。在靶标害虫危害的当代,若使用且能连续使用2次。但在靶标害虫的下一代,推荐与不同作用机理即非28族化合物轮换使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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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误吸入,如有不适可向医生咨询。皮肤接触,用清水清洗干净。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还可向医生咨询。误服,如有不适,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避免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并加锁保存。 |
质量保证期:3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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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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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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