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133 |
登记证持有人: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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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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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山药 |
根结线虫 |
3000-5000克/亩 |
沟施 |
黄瓜 |
根结线虫 |
3000-3500克/亩 |
沟施、穴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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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初见根结线虫为害期,用适量本品拌细土沟施或穴施;2.田间用药时请避免药剂颗粒接触作物叶片,以防产生药害;3.降雨天,请勿施药;4.黄瓜: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50天(仅限于露天栽培);山药: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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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生物源类根结线虫防治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黄瓜、山药根部线虫幼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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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剂洒出。
4、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附近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7、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如不慎经口摄入,在病人清醒状态下,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及家畜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密封,轻拿轻放。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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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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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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