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073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草甘膦异丙胺盐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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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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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柑橘 |
杂草 |
121-242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百合田 |
杂草 |
98-13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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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适宜于柑橘园和百合田块杂草生长始盛期施药;施药时避免飘移到桔树幼嫩茎叶及附近的作物田。若杂草草龄较大,应选用高剂量。在百合上每季最多施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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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该产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对柑橘园杂草具有较好的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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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
2.本品对蜜蜂、鱼类属低毒,在蜜源作物花期禁止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3.低温贮存时有结晶析出,用时请充分摇匀,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4.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除草效果。
5.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本品不可与其他农药等物质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将患者立即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存放。
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露、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
质量保证期:二年 |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核准日期:
20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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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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