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073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草甘膦异丙胺盐
剂型:水剂
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柑橘 杂草 121-242毫升/亩 茎叶喷雾
百合田 杂草 98-130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适宜于柑橘园和百合田块杂草生长始盛期施药;施药时避免飘移到桔树幼嫩茎叶及附近的作物田。若杂草草龄较大,应选用高剂量。在百合上每季最多施用1次。
产品性能:
该产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对柑橘园杂草具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 2.本品对蜜蜂、鱼类属低毒,在蜜源作物花期禁止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3.低温贮存时有结晶析出,用时请充分摇匀,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4.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除草效果。 5.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本品不可与其他农药等物质混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将患者立即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存放。 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露、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质量保证期:二年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核准日期: 2011-01-19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