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2169
登记证持有人: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剂型:水分散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侧柏 毒蛾 / 喷雾
杨树 毒蛾 / 喷雾
林木 毒蛾 15-20克/亩 喷雾
柏树 毒蛾 / 喷雾
桐油树 毒蛾 / 喷雾
水稻 二化螟 / 喷雾
甘蓝 甜菜夜蛾 3.3-5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掌握在甜菜夜蛾卵孵化盛期至3龄幼虫高峰期用药,亩用制剂量兑水40-60千克均匀透彻喷雾。 2、防治二化螟,应在二化螟卵孵高峰期至初龄幼虫施药,对叶面均匀透彻喷雾处理。 3、宜在早晚或阴天施药,大风或大雨天气请勿施药。 4、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2天,每季作用药2次;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1、本品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或取食后,有效成分能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害虫很快停止进食,并发生不可逆转的兴奋、麻痹,最后死亡。 2、本品能有效渗透到作物表皮组织,并形成有效成分贮存层,具有较长的持效期。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接触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2、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若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3、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建议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核准日期: 2010-12-09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