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2081 |
登记证持有人:杨凌馥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藜芦根茎提取物 |
剂型:可溶液剂 |
毒性及其标识: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藜芦胺0.5%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枸杞 |
蚜虫 |
600-800倍液 |
喷雾 |
棉花 |
棉蚜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烟草 |
烟蚜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菜青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茶树 |
茶小绿叶蝉 |
600-800倍液 |
喷雾 |
茶树 |
茶橙瘿螨 |
600-800倍液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甘蓝菜青虫应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防治棉花棉铃虫应于棉铃虫低龄虫高峰期施药;防治棉蚜应于棉蚜发生始盛期施药;防治茶树橙瘿螨应于茶橙瘿螨始盛期施药;防治茶树茶小绿叶蝉应于茶小绿叶蝉始盛期施药;防治枸杞蚜虫应于蚜虫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棉花为7天,最多使用使用3次;在茶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枸杞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本品为植物源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杀虫机制为药剂经虫体表皮或吸食进入消化系统,造成局部刺激,引起反射性虫体兴奋,继之抑制虫体感觉神经末梢,经传导抑制中枢神经而致害虫死亡。可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棉花棉铃虫、棉花棉蚜、茶树茶橙瘿螨、茶树茶小绿叶蝉、枸杞蚜虫。
|
注意事项: 1. 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鸟、蜜蜂、家蚕、鱼等水生生物有毒,鸟类保护期禁用,施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结膜和粘膜有轻度充血,严重时伴有恶心、呕吐。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可以用鞣酸或活性洗胃液洗胃,静脉滴注葡萄液,肌肉注射阿托品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10-11-10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