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905 |
| 登记证持有人: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乙酰甲胺磷 |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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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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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80-22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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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盛期,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24小时内不可进入。
4.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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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熏蒸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酸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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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施药时须穿戴保护衣物,不可进食或吸烟。
4、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着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4、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后,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燃,应远离火源,存放在通风干燥处,严防明火和日晒,勿与食品、药品、饲料、种子等共周存放,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管。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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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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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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