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740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氰戊·喹硫磷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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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12.5%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喹硫磷10.5%
氰戊菊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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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柑橘树 |
介壳虫 |
750-1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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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蚧壳虫发生初期使用,喷雾均匀。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 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5. 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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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无内吸和熏蒸性能,在植物上有较好的渗透性,对蚧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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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2、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品种交替使用。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橡胶手套、防毒面具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药品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20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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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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