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604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绿丰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杀螺胺乙醇胺盐
剂型:可湿性粉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乙醇胺盐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福寿螺 60-80克/亩 喷雾或撒毒土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福寿螺发生初期以推荐使用量,采用喷雾法对稻田均匀喷雾,施药时及药后保持稻田3-5厘米的水层。药后保水7天。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该产品是一种具有胃毒作用的杀软体动物剂,对螺卵、成螺都有较强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本品不能与呈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及先后紧接使用; →本品虽属低毒,仍需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螺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52天。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及无前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6-03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