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597 |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吡虫啉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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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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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稻飞虱 |
4-8克/亩 |
喷雾 |
韭菜 |
韭蛆 |
80-120克/亩 |
药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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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及韭菜韭蛆(幼虫),用于水稻稻飞虱时,每亩用本品兑水喷雾,一般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效果最好;喷药时务必将药液喷到稻丛中、下部,以保证防效;用于韭菜韭蛆(幼虫)时,上茬韭菜收割后第二天,采用毒土法,按设计计量每亩与细沙土30公斤搅拌均匀,顺韭菜垄均匀撒施于土表,然后顺垄浇水即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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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水稻稻飞虱和韭菜韭蛆(幼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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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2.不宜在强阳光下喷雾使用,以免降低药效。施药应在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风速超过4米/秒应停止施药。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4.施药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具,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换洗衣物,用肥皂洗手及裸露部位,并清洗施药器械,废水勿污染河流、湖泊等水源。废物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5.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可延缓抗性。
6.安全间隔期:水稻: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韭菜: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麻木、肌无力、呼吸困难和震颤等。误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吸:移至空气清新处,并携此标签速去医院治疗;误入眼睛:用清水冲洗 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治疗;误服:让患者保持安静,立即携此标签去医院洗胃,并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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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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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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