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587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草甘膦铵盐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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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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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剑麻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喷雾 |
林木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喷雾 |
果园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喷雾 |
桑树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喷雾 |
橡胶园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喷雾 |
甘蔗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喷雾 |
茶树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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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兑水30-40公斤,均匀喷雾于杂草叶面上。
2、杂草3~6叶期施药效果最佳。
3、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防除多年生杂草或进入花期杂草,请使用高剂量。
5、用清水稀释,浑水影响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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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对多种杂草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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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说明使用,不要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应定向喷雾。
2、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3、喷雾器使用前、后都必须洗干净,本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4、施药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此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误饮时带着标签送医院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
核准日期:
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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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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