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587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草甘膦铵盐
剂型:水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剑麻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林木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果园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桑树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橡胶园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甘蔗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茶树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兑水30-40公斤,均匀喷雾于杂草叶面上。 2、杂草3~6叶期施药效果最佳。 3、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防除多年生杂草或进入花期杂草,请使用高剂量。 5、用清水稀释,浑水影响药效。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对多种杂草有效。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说明使用,不要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应定向喷雾。 2、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3、喷雾器使用前、后都必须洗干净,本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4、施药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此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误饮时带着标签送医院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核准日期: 2010-09-07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