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516 |
登记证持有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酰甲胺磷 |
剂型:可溶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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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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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蚜虫 |
40-8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100克/亩 |
喷雾 |
观赏菊花 |
蚜虫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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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应于卵期或幼虫高峰期施药。
2.用于防治棉花蚜虫,应于蚜虫发生初期施药。
3.本产品可在菊花整个生长期施药防治蚜虫;于蚜虫发生期施药,兑水喷雾。施药务必均匀周到,药液量足够喷雾至菊花植株正反面润湿为止;早上和傍晚施药效果更佳。
4.遇大风天气或降雨请勿用药,以免影响药效。
5、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间隔45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2次;使用本品后的棉花至少间隔21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2次。6、施药后需设立警示标志,允许人畜进入的间隔时间为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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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其基本作用原理为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本品对水稻稻纵卷叶螟、菊花蚜虫及棉花蚜虫具有防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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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2、 施药器械宜用清水洗干净。不准在天然水域中清冼,防止污染水源,残液不能随便泼洒,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置。3、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4、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应穿防护服并戴口罩手套,避免药液溅及衣服、眼睛和皮肤。 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并清洗手、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5、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养鱼稻田慎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养蜂地区、赤眼蜂放飞区、鸟类保护区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本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呕吐等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阿托品、解磷定为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方法: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火源或热源,并加锁保管。
避免和食物、种子、粮食、饲料等同时运输及混放在一起。本品属化学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的,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20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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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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