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283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南通神雨绿色药业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苦参碱
剂型:水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苦参碱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60-90毫升/亩 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60-90毫升/亩 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 蚜虫 60-90毫升/亩 喷雾
烟草 烟蚜 60-80毫升/亩 喷雾
烟草 烟青虫 60-80毫升/亩 喷雾
茶树 茶毛虫 50-7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害虫低龄期或虫害初期用药,按亩用量兑水60-70升稀释搅拌均匀喷雾。施药时注意均匀、周到,特别注意对叶片背面的喷雾。 2、施药时间宜下午4点后喷施,遇雨重喷。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用中草药制备的天然植物源杀虫剂。对人畜低毒、杀虫谱较广,对害虫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功能。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茶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青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甘蓝上14天,萝卜上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严禁与碱性物质混用。如作物用过化学农药,5天后方可施用此药。以防酸碱中和影响药效。 3、本品禁止在蚕区、鱼塘使用。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附近水池、桑树上。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时田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中。施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4、塑料容器应冲洗3次,砸碎后掩埋或烧毁,纸包装物应烧毁或掩埋。 5、使用本品应注意劳动保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溅入眼睛内或皮肤上,应及时用大量干净、清凉的水冲洗数次。不慎吸入迅速将患者移至通风、阴凉处。 2、误服本品应多饮冷开水,并及时携带本品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儿童不宜接触到的地方并加锁,贮存在通风、阴凉、避光处。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时确保不损坏、不泄漏,防高温雨淋。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3-12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