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225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吡虫啉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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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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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小麦 |
蚜虫 |
3-6克/亩 |
喷雾 |
柑橘树 |
蚜虫 |
5000-8000倍液 |
喷雾 |
甘蓝 |
蚜虫 |
3.4-4.2克/亩 |
喷雾 |
苹果树 |
蚜虫 |
8000-10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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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蚜虫盛发期施药,每亩兑水40~60升进行叶面喷雾;防治小麦蚜虫时,麦穗部分蚜虫密度最高,需均匀周到喷雾。配药时先将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再根据推荐剂量加入适量水混合均匀后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在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甘蓝14天、苹果28天、柑橘14天,每季最多用2次;小麦蚜虫20天,每季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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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吡虫啉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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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鸟、蜜蜂和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鸟类保护区、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3、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直接接触药液,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和衣服。4、使用过的空包装不可挪用装其它东西,而应采取焚烧或者掩埋等方法,加以妥善处理。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不慎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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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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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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