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087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剂型:微乳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冬枣 枣尺蠖 1000-1500倍液 喷雾
甘蓝 甜菜夜蛾 20-50毫升/亩 喷雾
金银花 尺蠖 80-120毫升/亩 喷雾
金银花 棉铃虫 120-16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甜菜夜蛾、冬枣枣尺蠖、金银花尺蠖棉铃虫发生初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3、 本产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做多使用2次,冬枣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金银花上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杀虫杀螨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具有较强的渗透性,对甘蓝甜菜夜蛾、冬枣枣尺蠖、金银花尺蠖和棉铃虫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蜂房、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其抗性。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并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0.57%
核准日期: 2010-01-25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