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022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省锦江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丙溴磷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棉花 棉铃虫 60-8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2-3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喷洒2-3次。 2.本品对果树、苜蓿和高粱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发哦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棉花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2、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5、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1-20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