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0487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惠民中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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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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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姜 |
玉米螟 |
6-10克/亩 |
喷雾 |
姜 |
甜菜夜蛾 |
8-10克/亩 |
喷雾 |
核桃树 |
举肢蛾 |
5000-7000倍液 |
喷雾 |
甘蓝 |
小菜蛾 |
2-4克/亩 |
喷雾 |
石榴树 |
桃蛀螟 |
5000-7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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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甘蓝小菜蛾,在发生初期甘蓝小菜蛾开始施药,每亩兑水45公斤左右,注意喷雾要均匀。2.防治姜玉米螟,在姜玉米螟产卵到孵化初期施药1次,每亩兑水45公斤左右。3.防治姜甜菜夜蛾,在姜甜菜夜蛾产卵孵化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1次,每亩兑水45公斤左右,重点喷上部叶片。4.防治核桃树举肢蛾和石榴树桃蛀螟,在核桃树举肢蛾和石榴树桃蛀螟成虫产卵盛期及幼虫初孵期施药1次。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核桃树和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5.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姜上安全间隔期均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核桃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石榴树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6.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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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触杀作用,无内吸性能,但有效成分能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姜玉米螟、甜菜夜蛾、核桃树举肢蛾和石榴树桃蛀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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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5.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使用时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8.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其抗性。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
核准日期:
20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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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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