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0381
登记证持有人:郑州大农药业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高效氯氟氰菊酯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氟氰菊酯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棉花 棉铃虫 40-60毫升 喷雾
猕猴桃树 葡萄天蛾 1500-2500倍液 喷雾
西葫芦(保护地) 蚜虫 30-40毫升/亩 喷雾
观赏牡丹 小地老虎 20-4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棉花棉铃虫应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用药,兑水50公斤/亩,均匀喷雾,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防治观赏牡丹小地老虎应于小地老虎低龄幼虫期用药,兑水45—60公斤/亩,均匀喷雾。防治猕猴桃树葡萄天蛾应于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1次,均匀喷雾,本品在猕猴桃树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防治西葫芦蚜虫应于害虫发生初期施药1次,兑水50—60公斤/亩,均匀喷雾,本品在西葫芦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猕猴桃树上需避开花期施药。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具有药效较迅速、用药量较少等特点,对棉花棉铃虫、观赏牡丹小地老虎、猕猴桃树葡萄天蛾、西葫芦(保护地)蚜虫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不可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1.误服应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2.对经皮肤中毒者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皮炎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3%硼水湿敷。3.眼睛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对呼吸困难者,应给予吸氧,还应注意保持呼吸道畅通。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切忌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远离火源与儿童,并加锁。装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倒置。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1-11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