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100326 |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吡虫啉 |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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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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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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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2.5-3.5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蚜虫 |
2-3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蚜虫 |
8000-10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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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飞虱于低龄若虫发生盛期用药,亩用兑水40-50公斤,喷雾于稻株下部。水稻田施药前田间灌水3-5厘米深,施药后保持浅水层5-7天。 2.防治苹果蚜虫于蚜虫发生初期,使用8000-10000倍液均匀喷雾。3.防治甘蓝蚜虫于蚜虫若虫发生盛期用药,正反两面均匀喷雾,4. 应采用二次稀释法配制药液,随配随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水稻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苹果树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甘蓝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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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活性,胃毒和触杀作用。药物可以迁移到植物中韧皮部和木质部,对甘蓝、苹果树蚜虫和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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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 本品对稻田天敌黑肩绿盲蝽具有很强的杀伤力,使用时应引起注意。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不慎沾染皮肤,应及时用清水洗净15分钟以上。不慎吸入,要移至通风处救治,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光、避热,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勿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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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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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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