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0269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灶星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敌畏·辛硫磷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总有效成分含量:6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40%     辛硫磷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桑树 桑毛虫 1000-15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桑毛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食叶期间施药。 2、在光照条件下,本品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傍晚或夜间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主要用于桑园桑树桑毛虫等害虫的防治,具有触杀、胃毒等作用,击倒力较强,防治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 2、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规则,药液要随配随用。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不可徒手操作,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不可逆风喷药,更不得进食抽烟等。施药后及时洗干净被污染的衣物、手脸等。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对高粱、月季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易产生药害。 4、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可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催吐,洗胃。治疗以阿托品为主,对症治疗。皮肤及眼睛接触,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易燃,在运输、贮存过程中注意防火,远离火源。放置阴凉、通风、干燥处贮存。搬运时轻拿轻放、不可倒置。运输时确保不倾倒、不泄漏,注意防潮、防晒、防挤压,用专用车辆运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2、远离儿童存放,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1-11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