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00245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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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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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姜 |
玉米螟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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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小菜蛾发生初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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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微生物源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横向渗透传导作用,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防效。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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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
2、本品在甘蓝小菜蛾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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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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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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