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8123 |
登记证持有人:武汉楚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棉铃虫核型多角体病毒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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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棉铃虫核型多角体病毒10亿PIB/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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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5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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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初孵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用药3-4次。
2、本品不耐高温,易被紫外线杀灭,阳光照射会失效,能被消毒剂杀死,应于傍晚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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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专门杀灭棉铃虫的微生物杀虫剂。病毒侵入虫体后在害虫细胞核内发育增殖,产生特殊的晶体微粒即病毒多角体,核型多角体病毒经口腔或伤口感染害虫,在细胞核内增殖发育,之后再侵入害虫的健康细胞,直到害虫致死。病虫的粪便和虫尸能再侵染其它害虫,形成重侵染,达到控制害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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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3、禁止与碱性农药和杀菌剂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应用肥皂洗手、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
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明凉、通风、防晒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
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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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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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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