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7904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辛硫磷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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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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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花生 |
地老虎 |
6000-8000克/亩 |
撒施 |
花生 |
蛴螬 |
6000-8000克/亩 |
撒施 |
花生 |
蝼蛄 |
6000-8000克/亩 |
撒施 |
花生 |
金针虫 |
6000-8000克/亩 |
撒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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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直接在花生播种时拌种撒施。2、在地下害虫发生高峰时,撒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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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当害虫接触药物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死亡。主要用于防治花生蛴螬、蝼蛄等地下害虫。残效期长,节工降本,可作为替代其他防治花生地下害虫的高毒、高残留的禁用农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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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42天,每季节最多使用1次。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3、对蚜虫的天敌有杀伤作用,使用时注意防护;4、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避免漂移,不慎接触会引起药害;5、施药时严格遵循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本品。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6、使用后废弃包装瓶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重者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1.如该药接触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该药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解毒药品阿托品、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及运输。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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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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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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