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7475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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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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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姜 |
玉米螟 |
17-22.5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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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除甘蓝小菜蛾,在害虫发生前期或初期兑水均匀叶面喷雾。本品用于防除姜玉米螟,在玉米螟产卵到孵化初期。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本品在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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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放线菌发酵产生的具有杀螨杀虫活性物质的制剂,对抗性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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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是生物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和治疗: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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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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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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