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7384 |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毒·矿物油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总有效成分含量:48%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6%
矿物油32%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应用无污染的清水稀释本品,配药时需搅拌均匀,确保悬浮。
2.建议于孵化盛期或幼虫蛀铃(果)前兑水均匀喷雾。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
产品性能:
1.本品作用机理独特,害虫不易产生抗性。
2.本品具有较好的触杀、胃毒作用,是防治棉花棉铃虫的理想药剂。
3.本品具有较强的熏蒸作用,对不易直接接触的害虫,如:夹缝或隐蔽处害虫,防效较突出。
|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本标签说明使用。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施药时应穿好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直接与药液接触,不得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清洗防护用品和器具,洗澡。
6.本品剂型液体状,开启药瓶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剂四处撒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7.请注意保护环境,清洗喷施器具及衣物,不要将清洗液倒入鱼塘及池塘中,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移作他用。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0.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呕吐、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
1.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就医治疗。
2.皮肤:除去被溅衣物并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
3.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剂为阿托品、解磷定。
4.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2009-10-28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