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7119 |
登记证持有人:湖北省天门市生物农药厂 |
农药名称:棉铃虫核型多角体病毒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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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棉铃虫核型多角体病毒20亿PIB/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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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棉铃虫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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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棉铃虫卵孵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多次。2、田间喷雾时,最好在阴天和傍晚进行,避免阳光直射,大风天和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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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活体病毒杀虫剂,具有很好的杀虫、杀卵和驱虫效果;防治棉花棉铃虫有效。本产品具有持续感染,降低群体基数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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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等。
2、当虫口密度大、世代重叠严重时,宜酌情加大用药量及用药次数。
3、建议尽量使用机动弥雾机均匀喷洒。作物的新生部分及叶片背面等害虫喜欢咬食的部位应重点喷洒 。
4. 本品不可与碱性或杀菌剂农药混用。
5. 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水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避免日晒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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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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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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