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6671
登记证持有人: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吡虫·灭多威
剂型:可湿性粉剂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总有效成分含量: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75%     灭多威7.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棉花 蚜虫 30-4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花蚜虫盛发初期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吡虫啉与灭多威复配的一种杀虫剂,能有效防治棉花蚜虫。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作次数为2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胅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灭多威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和吗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9-07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