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6621 |
登记证持有人:保定市科绿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吡虫啉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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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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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芹菜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韭菜 |
韭蛆 |
200-300克/亩 |
药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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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将所需的本品药液倒入喷雾器内,搅拌均匀。然后按用药量用水稀释茎叶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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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内吸传导、触杀、胃毒功能,能杀灭水稻飞虱和芹菜蚜虫、韭菜韭蛆等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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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与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等碱性物质混用。请避开高温和强光使用。
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域,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6、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8、经装药剂的容器不能用来装其它东西,废弃包装应采取焚烧或深埋等方法加以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误服后会恶心、腹泻、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血压下降等。该药对眼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伤至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干净清水冲冼。如误服中毒,催吐、洗胃和导泻速送医院并对症治疗。如吸入喷雾,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如昏迷,应给予人工呼吸或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放于通风干燥处。切勿超过6层垛放。
2、严防雨淋、潮湿、烟火与曝晒。不得与食品、饲料混放。
3、搬运时轻拿轻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4、请勿放于儿童易接触之处,加锁存放。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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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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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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