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6236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吡虫·辛硫磷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总有效成分含量: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5%     辛硫磷23.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十字花科蔬菜 蚜虫 15-25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发生初期进行施药防治,间隔期为7天,视虫情必要时进行第2次施药。采用喷雾法,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吡虫啉与辛硫磷复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且渗透性较强,可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残效期长。该药对十字花科蔬菜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作物及周围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 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4.药液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9.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严重时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大汗、流涎、腹疼、腹泻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及时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进行治疗。急救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至少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7-15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