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6229 |
登记证持有人: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唑喹·咪乙烟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
总有效成分含量:7.5%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2.5%
咪唑喹啉酸5%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施药时期:大豆真叶-2出复叶期,杂草1-4叶期。兑水300-450公斤/公顷(20-30公斤/亩)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
|
产品性能:
本品是咪唑啉酮类大豆田除草剂。具有低毒,对大豆安全等特点。可有效防除苋菜、蓼、藜、龙葵、苘麻、苍耳、稗草、狗尾草、马唐、黍等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要求剂量用药,同一田块一季只能使用一次本品,不能再和磺酰脲类除草剂如氯嘧磺隆等混用。
2.甜菜、油菜、西瓜、水稻、高粱、蔬菜等作物对本品敏感。施用本品的田块必须在三年以后才能种植上述作物。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
5.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对眼睛、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 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09-07-15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