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6149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溴氰菊酯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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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氰菊酯25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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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烟草 |
烟青虫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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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出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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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溴氰菊酯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该产品生物活性较高、击倒速度较快,对烟草烟青虫表现出较好的杀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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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
4.本品在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5.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进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不能催吐,大量吞服时可洗胃,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若神经系统中毒症状严重,可注射安定,不能使用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并加锁。
2.远离儿童、火源。
3.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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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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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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