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5974 |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宣化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名称:乙草胺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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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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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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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喷雾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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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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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按施药面积准确量取所需药量,每亩兑水40-60公斤,充分搅拌均匀。在作物播种后出苗前均匀喷施在土壤表面,地膜覆盖田在覆前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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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大豆田马唐、稗草、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及部分阔叶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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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读产品说明。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本品使用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应在试验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具体使用量,土壤表层湿润有利于药效发挥。
3.在下列情况下用药,大豆易发生药害,应慎重使用:低温、低洼地、水改旱地、用量过大或在种子出芽期用药,药害症状为叶片皱缩,受害轻的十天左右可恢复。
4.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对本品较敏感,禁止使用。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时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误食,清水催吐,并立即带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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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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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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