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5943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咪唑乙烟酸
剂型:水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60-70毫升/亩 土壤或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最佳使用时期:苗后早期,请在大豆1-2复叶或杂草2-4叶期前施药。 2、喷雾要均匀,避免重喷、漏喷,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容量喷雾器施药。 3、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勿飘移到敏感作物上,以防造成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属咪唑啉酮类选择性除草剂,通过内吸作用进入杂草体内,抑制蛋白质的合成生杂草死亡。大豆吸收该药剂后,能在体内分解。用于苗前土壤封闭和苗后茎叶喷雾,防除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在使用12个月后,后茬允许种植春小麦、玉米、大豆; 2、施用本品后36个月内,不要种植甜菜、亚麻、谷子、蔬菜、西瓜等敏感性作物; 3、用后的药瓶清净后深埋,勿乱丢、乱放; 4、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5、大豆生长期间限使用本品1次。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眼睛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2、不慎误吸或误服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勿与食品、食具、饲料、饮料、种子同贮同运。 2、避免儿童接触,并上锁。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6-02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