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5943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咪唑乙烟酸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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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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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60-70毫升/亩 |
土壤或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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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最佳使用时期:苗后早期,请在大豆1-2复叶或杂草2-4叶期前施药。 2、喷雾要均匀,避免重喷、漏喷,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容量喷雾器施药。 3、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勿飘移到敏感作物上,以防造成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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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咪唑啉酮类选择性除草剂,通过内吸作用进入杂草体内,抑制蛋白质的合成生杂草死亡。大豆吸收该药剂后,能在体内分解。用于苗前土壤封闭和苗后茎叶喷雾,防除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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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在使用12个月后,后茬允许种植春小麦、玉米、大豆;
2、施用本品后36个月内,不要种植甜菜、亚麻、谷子、蔬菜、西瓜等敏感性作物;
3、用后的药瓶清净后深埋,勿乱丢、乱放;
4、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5、大豆生长期间限使用本品1次。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眼睛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2、不慎误吸或误服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勿与食品、食具、饲料、饮料、种子同贮同运。
2、避免儿童接触,并上锁。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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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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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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