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5932 |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临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高效氯氰菊酯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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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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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13.3-37.8毫升/亩 |
喷雾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蚜 |
4.44-26.7毫升/亩 |
喷雾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13.3-37.8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蚜 |
22-44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22-44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红铃虫 |
22-44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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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害虫低龄幼虫或若虫盛发期喷雾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药液喷在行中小部位。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十字花科蔬菜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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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拟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杀虫作用较迅速。在土壤中不移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环境较为安全,残效期较长。适用于防止鳞翅目幼虫等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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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等、家蚕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蜜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发展。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出并加锁。请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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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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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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