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5625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招远市金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丙溴磷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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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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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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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亩用水量60公斤左右。2.该药对苜蓿和高粱有药害,施药时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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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速效性。在植物叶片上有较好的渗透性。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按推荐剂量使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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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50—7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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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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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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