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5518
登记证持有人:开封市联友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丙溴·辛硫磷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总有效成分含量: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5%     辛硫磷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棉花 棉铃虫 50-7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期施药为佳,对水30-50公斤常量喷雾。 2.施药要均匀周到,避免在强光照射下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果园、高粱、苜蓿、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复配的低毒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蒸作用,对害虫作用较快、持效较长,对人畜毒性低。它不仅能有效地防治棉花上的抗性棉铃虫,而且对棉铃虫的卵也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应在收获前15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施用本品应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脸及其它触本品之部位,以防中毒。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按有机磷类农药解毒。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5-11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