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5453 |
| 登记证持有人:吉林市吉九农科农药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苄·丁·扑草净 |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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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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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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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
丁草胺28%
扑草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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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半旱育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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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喷雾 |
| 水稻旱育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 |
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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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于水稻播种覆土后,按每公顷规定用药量兑水752千克进行土壤均匀喷雾。施药后,在床面上覆盖地膜保温,有助于药效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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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选择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的根、芽吸收。用于水稻秧田防除稗草、马唐、藜等一年生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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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播种前一定要浇透水,出苗前必须保持床面湿润。
2.床面要平整,覆土要均匀,切勿露籽。用药量要准确,施药要均匀。
3.本品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及养鱼稻田使用。
4.施药时,穿戴好衣服、口罩、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一亩等于667平方米,一公顷等于15亩。
6.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污染池塘和水源。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只要不大量摄入,不可能产生全身中毒症状。对眼、皮肤、呼吸道和粘膜有刺激作用,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病人清洗时催吐。尚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务必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肥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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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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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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