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5257 |
登记证持有人: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羧氟草醚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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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羧氟草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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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春大豆田 |
阔叶杂草 |
5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春小麦田 |
阔叶杂草 |
4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花生田 |
阔叶杂草 |
30-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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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花生2-4片复叶期;春小麦3-4片复叶期;春大豆1-2片复叶期;阔叶杂草2-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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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该产品为二苯醚类豆田苗后除草剂。它被植物吸收后,使原卟啉氧化酶受抑制,生成对植物细胞具有毒性的四吡咯,积聚而发生作用。它具有作用速度快、活性高、不影响下茬作物等特点。可有效防除藜、蓼、苋 菜、龙葵、马齿苋、鸭跖草、大蓟等多种阔叶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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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后大豆会发生触杀性灼伤,新生叶无药害反应,不影响产量。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间套有阔叶作物的田块,不能使用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干净。
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
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能用铁或铝制品存放。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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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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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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