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5257
登记证持有人: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乙羧氟草醚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羧氟草醚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春大豆田 阔叶杂草 50-70毫升/亩 茎叶喷雾
春小麦田 阔叶杂草 40-60毫升/亩 茎叶喷雾
花生田 阔叶杂草 30-5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花生2-4片复叶期;春小麦3-4片复叶期;春大豆1-2片复叶期;阔叶杂草2-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产品性能:
该产品为二苯醚类豆田苗后除草剂。它被植物吸收后,使原卟啉氧化酶受抑制,生成对植物细胞具有毒性的四吡咯,积聚而发生作用。它具有作用速度快、活性高、不影响下茬作物等特点。可有效防除藜、蓼、苋 菜、龙葵、马齿苋、鸭跖草、大蓟等多种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后大豆会发生触杀性灼伤,新生叶无药害反应,不影响产量。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间套有阔叶作物的田块,不能使用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干净。 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 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能用铁或铝制品存放。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4-27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