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949 |
| 登记证持有人:北农(海利)涿州种衣剂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咪鲜·吡虫啉 |
| 剂型:悬浮种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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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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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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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0.5%
吡虫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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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恶苗病 |
1:40-50(药种比)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蓟马 |
1:40-50(药种比)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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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可供种业公司作种子处理,亦可供农户直接拌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将药剂充分摇匀按照药种比1:40-50进行包衣处理,包衣时充分翻搅,使药液均匀包裹在种子表面,阴干3-7天后浸种催芽;也可浸种催芽露白后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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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吡虫啉、咪鲜胺混配加工制作而成的悬浮种衣剂,有效防治水稻恶苗病、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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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本剂不能加水或其它农药、化肥,直接用于良种包衣处理。包衣时,要远离水源和居民,种衣剂要有专人看管,包衣后的种子不得使用和做饲料用,不得与食品和饲料混放,严防种衣剂、包衣种子被人、畜误食。包衣种子时要穿戴劳保服装,戴好口罩、手套,要避免药液吸入到口中或沾到皮肤上,如不慎沾上请速用肥皂及清水清洗干净。剩余药剂及清洗容器的废水不能倒入鱼塘等水体;不能将药剂漏洒在包装外或流失在环境中。蚕室、桑园附近、养鱼稻田禁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误服本品,不可催吐,立即就医对症治疗。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 |
储存和运输方法: 禁止与粮食、饲料等共同存放和运输。
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请在干燥、阴凉环境条件下贮运。运输时禁止包装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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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0532-83889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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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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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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